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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被拉闸限电了吗?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1-12-05 11:43:35点击:0

近日,“限电”、“停产”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发改委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9个省(区)上半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浙江、河南、甘肃、四川、安徽、贵州、山西、黑龙江、辽宁、江西10个省上半年能耗强度降低率未达到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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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必须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因此上半年一二级预警地区在下半年有压力。各省市加快了推进能耗“双控”举措的步伐,多地出现紧急限电措施,东北深加工、纺织、 钢铁等行业企业出现限产停产现象。珠三角,出现了史无前例的“限电潮”,“开四停三”还属于情况较好,也就是一个星期开工四天,停产三天,甚至还有开二停五,开一停六,根据规模、行业、性质的不同,限电幅度也会有不同。


9月22日起,多家上市公司和期货研报表明限电限产的直接影响。

(1)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商西大门公告称,由于电力供应紧张,浙江省近日对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实行用电降负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停产,预计将停产至9月30日。公司目前被迫临时停产,预计影响遮阳面料产量约11.54万平方米/日。

(2)南京化纤公告称,受江苏省电力供应紧张的影响,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9月22日临时停产,预计10月上旬恢复生产。

(3)嘉里粮油(营口)有限公司9月24日发布公告,应辽宁省拉闸限电的要求,现工厂生产和发货计划均受到影响,各品种具体提货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为此我们深表歉意。

(4)天风期货在一份报告中说,天津的五家压榨厂本周停机,其中包括大型贸易商路易达孚拥有的一家工厂。路易达孚天津厂的日压榨能力为4000吨,自9月22日以来一直处于停机状态。


《限电之下》

以下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浦老板颇具商业头脑,在20年初就因国外疫情的关系,关闭了其位于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道的米其林六星餐厅,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东北浦家屯。在全世界只有中国复工复产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购置了多台高精度电动铣床,磨机和冲床,在浦家屯办了一家精密金属加工企业,承接国内外精密金属件的制造。因为价廉质优,广受好评,国内外订单纷至沓来,浦老板也顺势扩大了工厂,新招了10名学徒工。21年8月,浦老板与一家公司签订了100套特种定制金属件的订单,约定3万元/套,21年10月10日统一交货,首付款30%,如任意一方违约,违约金60万元。浦老板面对这个300万元的大订单,和员工们日夜赶工,在9月20日前完成了85套成品。9月21日早,浦老板依然是第一个到工厂的,他习惯性的打开工厂的电灯,然而毫无反应,打开铣床的开关,依然毫无反应,整个工厂陷入了黑暗和死寂。

“没电了?电路检修?没接到通知啊。”浦老板边嘀咕着边打通了当地供电局的电话,

“浦总啊,现在限电停产啊,工业用电都停了,你们工厂我给你争取到了做二休五啊,你们明后天各能开工12个小时。今天肯定是没电了。挂了啊,今天可太忙了。“

停电,原本9月30日就能完成剩下的15套成品,现在只能对着原材料发呆。浦老板赶紧拨通了甲方的电话,“申总,我们工厂停电了,现在已经完成了85套,还剩下15套我们要延期交货了,我们工厂现在只能做二休五,所有的加工机械都没法启动,您看怎么办?我们现在开工的那两天能做2套出来,凑够100套得到11月底了。

“这怎么行呢?你这套金属件是我们要出口得大器械得主要配件之一,我们的货11月底就要装船了,你这11月底交货我们可来不及装配调试。延期我们可是要赔对方违约金得。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按照合同来了。”

“要赔60万啊” 浦老板自言自语得嘀咕着,同时拨通了他得老同学深律师得电话。

“好久不见,老同学我这碰到个问题,因为限电我这没法开工,要延期交货,但是甲方不肯,要收我违约金,整个订单300万,违约金要付60万。”

“你这个问题啊,我之前也碰到过。疫情期间,因为防疫措施,工厂不能开工或是开工了工人没法回厂,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履行,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和你这碰到得限电情况有相似之处,我的建议是你先和甲方再次协商一下,毕竟你已经完成了85套,只剩下15套。如果甲方坚持要收取违约金,那我建议你向法院起诉,以情势变更为理由要求更改合同或是解除合同。”

“情势变更?停电难道不是不可抗力吗?”

“根据《民法典》中对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理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以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为其适例。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律效果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解除合同。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我觉得你这次碰到的情况更适合以情势变更为理由向法院或仲裁庭起诉,变更或解除合同亦或是免除当事人你的责任。而不适用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规则剥夺了合同当事人继续协商并修正履行合同的权利,有违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而情势变更赋予当事人合同再交涉义务。另外不可抗力的简单适用也会带来导致合同严守制度的不稳定,因为不可抗力的效力系当然发生,当事人按照合同法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合同就已经解除。因为不可抗力的效力系当然发生,当事人按照合同法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合同就已经解除。情势变更的效力并非当然发生,是否构成情势变更、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及是否免责,取决于法庭或仲裁庭的裁量。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还是再跟甲方协商一下,实在不行就找你,起诉更改合同。谢谢你啊老同学,来东北请你吃饭。”

“好。”深律放下电话,揉了揉太阳穴。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悠扬的音乐声响起,“喂,阿浦,又碰到什么事了?”深律扫了一眼手机屏幕,按了下蓝牙耳机的接听键,视线又回到了电脑屏幕上。

“深大律师啊,我这又碰到个问题,今年6月的时候,有一家专业投资机构觉得我这家工厂未来可期,就跟我商量要注资入股,然后我那时候也想要扩厂发展就和他们谈了,他们愿意以150万的价格收购我10%的股份,7月就签了合同,但是钱只到了50万。那现在因为限电减产,那家公司就想撤回投资,还去法院以情势变更起诉要解除合同。但是我已经用他们注资的50万买了一台新的CNC仪器。现在可怎么办呀?”

“别怕,你这情况属于是正常的商业风险。限电减产只是你的工厂产量降低,利润减少,又不是你的工厂要破产倒闭了。那家专业的投资机构作为专业人士,应当对国家政策和制造业有一定预见性。我这手边有一份《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其中规定商业风险属于从事商业活动的固有风险,诸如尚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涨跌等。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缔约时无法预见的非市场系统固有的风险。他们投资你工厂的目的是希望获得工厂利润的分红,那市场有涨有跌,你工厂的收入也是上下浮动的。“

“那对方还跟我说什么这个投资合同“显失公平”?“

“你等等,我翻一下最高院的《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找到了。其中对显失公平有四点,一是显失公平必须达到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程度,如果仅仅为某种程度的偏离,对双方的利益关系影响不大,则不能认定为显失公平。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结合所涉交易领域、当时的社会环境等因素综合判断。二是显失公平的结果,必须由合同当事人承担,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引起的显失公平结果由第三人承受,则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制度。三是判断是否显失公平应当以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时间为准。四是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上述要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构成情势变更的情形。”

“哦,原来是这样。深律你要不要来东北旅游一下?”

“我等会把委托协议发你,你那个案子什么时候开庭?我要吃铁锅炖大鹅。”深律挂了电话,拿出已经写得密密麻麻的日程本,又添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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